报告名称:******中学扩建地块一期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
项目位置: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7°14′11.12001″、N29°17′22.55634″,占地面积约14365.40m2(约21.55亩)。
项目业主: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
地块现状:******学校和三院小区;南面主要为景德大道和南河;北面主要为农村宅基地。
二、调查方案
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简述如下: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、《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(试行)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(公告2017年第72号)、《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(暂行)》(赣环土壤〔2022〕1号)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,现状为农用地,用途拟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原则上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即可,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(追溯至原始状态)均无可能的污染源(须附相关佐证材料),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,第一阶段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。若无法直接判定上述情况(不能通过检测等手段判定),则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。
三、调查结论
************中学扩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。
根据现场勘查、人员访谈、资料收集,本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,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,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四、公共咨询途径
按照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、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******中学扩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-9月1日(7日)。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,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、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,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,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。
链接:******/s/1HyvP8nNxYV0FVOFvgmWBlg?pwd=heg7
提取码:heg7
******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浙大科技园D区
联系电话:0791-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4年8月26日